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
一、总则
为加强低值易耗物品管理,严格管理该费用开支,特制订本办法。
二、低值易耗品范围
1、本办法管理之低值易耗品范围为实习中心的消耗及设备耗才。
2、其他物品根据实习特性可列入管理范围。
三、物品的采购、入帐
1、凡实习需采购之物品,均需填写购物申请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。
2、采购本着节约成本、价廉物美、急需办原则,不得谋私利。
3、采购物品后,办理入帐手续,填制有关物品帐目:凭发票和入库单向财务部报销。
四、物品领用与管理
1、实习耗材由实习中心负责保管,指定专人管理。
2、所购物品,按月或按季节定期盘点,填写库存统计表,注明盈亏值,说明原因,报财务检核。
3、低值易耗品的须用标准和使用期限,并定期改进,依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适当倾斜、变通。
4、贵重物品,须经实习中心主要领导批准后才能领用。
5、物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,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注销;职工调离,须归还的应交回原物,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。
机电实习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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